根据根据《平利县过渡期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平利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平政发〔2021〕98号)、《平利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现将拟实施的相关涉农资金整合使用计划予以公示,整合资金15笔共计209万元。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1月28日至12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公示内容将按照程序实施。
公告公示单位:平利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12317 0915-8417826
通讯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
电子邮箱:plxnyjjh@163.com
平利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