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2021年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11-24 16:37 【 字体:

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陕环发〔2021〕40号)文件要求,对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项目,生态环境部门尽可能通过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开展执法监管,除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形外,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现对全县被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涉及企业、项目名单(详见附件)进行社会公示。

公示期限: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28日。

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

电话:0915-8412369        邮箱:774801601@qq.com

附件:平利县2021年度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涉及的企业、项目名单.xlsx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