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2021年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安残联发〔2021〕61号文件规定,经镇、村申报,县残联审定,拟对以下人员申请的残疾人扶持项目予以公示兑现资金。公示期10天(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8日),请社会各界群众予以监督。
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县残联 8423613
附件:2021年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项目统计表(省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