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政办发〔2019〕79号)文件、《关于全力抓好灾后重建防止因灾返贫致贫确保巩固扩展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安发〔2021〕13号)文件、《平利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对2021年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资金来源:涉农整合资金
项目名称:2021年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详细情况附后)
建设内容:详细情况附明细表
绩效目标:完成灾毁道路修复,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畅通
实施单位:平利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9152295317,12317
公示期为10天(2021年9月15日至9月25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平利县交通运输局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项目将正式启动建设。
平利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