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工业集中区(陈家坝园区)标准化厂房(1、2、3号厂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11-15 09:45 【 字体:

本项目平利县工业集中区(陈家坝园区)标准化厂房(1、2、3号厂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发改工字〔2020〕8号)、(平发改工字〔2020〕151号)、(平发改工字〔2021〕141号)文件批准,本项目参照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招标人为:平利县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平利县工业集中区(陈家坝园区)标准化厂房(1、2、3号厂房)

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SHCG2021-015

三、招标人名称:平利县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8700528803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南环东路明江嘉园泰子府6栋2单元303室

联 系 人:朱工

联系电话:13922860752 / 0915-8880180

五、招标内容和要求

1.招标内容:平利县工业集中区(陈家坝园区)标准化厂房(1、2、3号厂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该项目主要内容为:采购3吨无机房载货电梯3部,包括设备的安装、试验、包装、运输、装卸、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产品保护、售后服务及电梯井道的安装制作等。

2.交货期:该项目交货期为50日历天。

3.项目用途:用于平利县工业集中区(陈家坝园区)标准化厂房(1、2、3号厂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项目计划总投资:80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有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③、投标人为制造商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资质;

④、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以及电梯生产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

⑤、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作业人员证(电梯专业);

⑥、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⑦、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⑧、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⑨.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⑩.“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为投标单位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投标单位被查实在开标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无效,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5日上午09:00:00至2021年11月19日下午17:00:00;

2.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南环东路明江嘉园泰子府6栋2单元303室;

4.报名及下载文件:

(1)报名企业需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2)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需同时进行,投标单位完善相关信息后须携带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第六条(特定资格要求1~10项)资料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一套在代理机构处进行线下报名并缴纳费用,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4)线下报名及缴费人员需持投标单位出具的1个月内无重点疫区旅居史、未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证明,并配合代理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平利县人民政府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09:00前;

2、磋商时间:2021年11月26日09:00;

3、磋商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第二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22860752 / 0915-8880180

2、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详见磋商文件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