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镇境域河流作为汉江支流之一,以“一江清水”上北京为重任,加强推进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确保辖区河流水质稳中向好。
发挥河长制工作机制。2021年初就强化落实河湖长责任制,实行“河长+警长”,每条河流都有河长、警长。在河道显眼位置树立县、镇、村三级河长牌子。每位河长都要填写“河长制工作手册”,镇级河长一月一巡,村级河长一旬一巡,每月由镇河长办到各村巡查督察河长履职情况,护河员履职情况,上级或者群众反馈的河道“四乱”问题整改是否到位,这些检查结果作为镇对村河长制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治理,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对养殖企业排污、所有排污口进行严格管控,加强日常巡查,进行动态监管。建设集镇污水处理站,铺设排污管网,加大农村污水治理力度,彻底排查河流内外污染源,有效杜绝各类污染物流入河内。
加大河湖治理力度,保障水质水环境。深入开展汛期前河道清障工作和汛期后河道洪水遗留的垃圾清理,护河员定期巡查责任区河道内有无漂浮物和杂物,及时清理保障河流畅通,不影响泄洪安全。
加强执法严管,严厉打击在河道乱占、乱采、乱排、乱捕的“四乱”行为。对在河边违规养鸡养猪的坚决取缔,对屡次不听劝阻继续污染水环境的,进行顶格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维护辖区良好的河流水质。
宣传教育多样性,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以促进辖区河湖水质水环境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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