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措施保护好中小学生视力的提案

信息来源:县政协网站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09-15 09:25 【 字体:

案 由:关于强化措施保护好中小学生视力的提案

提案人:李代云 县政协教科文卫委  

理 由:2020年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到老县镇中心小学亲切询问孩子们学习和生活情况时说“现在孩子普遍眼镜化,这是我的隐忧”总书记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非常关心。经过调研,发现我县中小学生因学业繁重、用眼习惯不良、前期无防控措施、家长重视保护不够等,视力不良问题越来越严重,而且没有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这将给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带来一系列问题,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两年视力抽样调查情况:2019平利县中小学校学生视力不良率抽查筛查统计表2019平利县中小学校学生视力不良率抽查筛查统计表.docx

备注:1.视力不良标准依据学生体质和健康监测体检数据,裸眼视力低于0.8为视力不良;2.国家卫健委发布2018年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为53.6%。其中,6岁儿童为14.5%,小学生为36.0%,初中生为71.6%,高中生为81.0%。

2020年平利县中小学校学生视力抽样调查统计表.docx

从统计数据分析以及实地调研走访了解到,我县中小学生视力情况随着学龄的增长和学习任务的加重而恶化,近视发生率不断攀升,并且发展趋势愈演愈烈,这充分提示我们,重视中小学生的视力问题到了迫在眉睫的时候了。

建 议:1.建立长效防控机制。由卫健局和教科局进一步加强合作,依托县医院成立近视防控机构,组织防控人员培训、科普宣讲、视力筛查、眼健康档案建立等工作。抽调专人专班,联合对我县在校学生(包括幼儿园)视力及用眼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掌握四岁至十八岁在校人群不良视力的分布、近视发病率,并及时把调研结果报告省市,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做好视力筛查工作。充分重视对中小学生的视力筛查和建立眼健康档案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县教科局、卫健局联合发《关于开展学生视力筛查建立眼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平教科发[2020]141号)文件精神,尽快完成初步筛查建档工作。

3.规范净化眼镜市场。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各学校加强管理,禁止不具备医疗资质的机构进入校园为学生进行视力检查、宣传推销配镜等误导消费的行为。加强宣传和正确引导学生到正规医疗机构检查验配,市监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眼镜市场的监管。

4.加强用眼宣传工作。创造全民重视用眼卫生的良好氛围,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的重要性和方法,推送学生用眼卫生及眼保健操知识,督促学生合理安排时间,从而更好配合近视眼病的防治工作,促使家庭、学校共同担负起保护学生视力的责任。强化学生自身健康意识,积极关注自己视力,远离电子产品,培养健康生活习惯。

主办单位: 县教科局

协办单位:县卫健局、县市监局

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措施保护好中小学生视力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平教科函〔2021〕84号关于对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复函.pdf

2021年9月15日

处理状态:已办结

| 责任编辑: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