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关于将教师年度绩效性奖励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的提案
提案人:王迪富 县教体局 陈 琼 广佛中学 吴云兰 县幼儿园 党淑梅 城关三小 邹 莉 县体校 侯少武 城关初 段远坤 平利中学 凌朝霞 西河中学
陈 霞 老县小学 殷 芳 县教体局 龚文琼 正阳镇幼儿园 刘冬梅 长安中学
刘志军 八仙中学
理由:2020年县政府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75号)和安康市教体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共落实教师奖励性绩效补贴资金622.5万元,县教科局专门制定了教师绩效性奖励工资考核奖励办法,及时将资金按照考核结果兑现到每位教师,有效调动了全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建议:2021年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公务员和教师工资测算,我县应落实教师奖励性绩效补贴资金1320万元(全县2096名教师,其中特岗教师191名,人均奖励性绩效补贴6295元),目前县财政尚未列入2021年度财政预算。按照《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的政策精神,建立教师工资待遇与公务员工资待遇同步增长的长效机制,从2021年起将教师奖励性绩效补贴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主办单位:县财政局
协办单位:县人社局、县教科局
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将教师年度绩效性奖励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的提案 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平财函〔2021〕65号关于对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复函.pdf
2021年8月6日
处理状态:已办结
| 责任编辑: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