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关于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提案
提案人:田 莹 县公安局
王崔芳 洛河镇政府
理由:我县2000年以前修建的小区,大部分都没有安装电梯,随着近20年的变化,这些旧小区已经成为中老年人的主要住宅,没有电梯,给这些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可以解决中老龄群众便捷出门问题,属于民生民心工程。建议:1、摸排我县城区老旧小区基本情况,充分了解老旧小区的类型,居民改造意愿和需求。
2、合理制定改造计划,分期分批实施老旧小区楼房加装电梯工作。
主办单位:县住建局
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平政建函〔2021〕135号关于对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复函.pdf
2021年9月14日
处理状态:已办结
| 责任编辑: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