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有网友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长信箱栏目反映“我是平利县环境卫生管理站的环卫工人,2011年至今,在城关镇从事街道环卫工作,每月20日发放上月工资,但至今拖欠其2021年8月的1200元工资未下发,希望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现答复内容如下:
平利县:经查,县环境卫生管理站(现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在环卫工人工资发放问题上操作较规范,发放较及时,由于存在环卫保洁考核奖惩,一般都在当月中旬发放上月工资。由于执法大队财务人员9月休年休假,加之十一国庆放假,导致2021年8月份环卫工人工资推迟发放。目前,环卫工人工资考核奖惩计算及签字程序已完成,执法大队已要求财务人员3日内(10月13日前)将环卫工人8月份工资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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