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利县西城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工程(三标段)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10-09 14:22 【 字体:

平利县西城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工程(三标段),已于2021年10月8日进行竞争性磋商,现磋商工作已结束,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论和招标人2021年10月9日书面确认的成交单位“定标复函”,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利县西城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工程(三标段);

二、项目编号:YJGHCG-2021-056;

三、招标人名称: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

联 系 方式:0915-8421981;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悦嘉冠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长兴金座1号楼2单元1805室;

联 系 方式:15809159650、0915-3115535。

五、招标内容和要求

1、建设地点:马龙潭桥至陈家槽段。

2、建设规模及内容:平利县西城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工程(三标段)所列全部建设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平利县西城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工程(三标段)》设计图纸所列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

4、项目性质:县财政专项资金。

六、磋商结果信息

成交单位:安康市花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叁佰伍拾贰万元整(¥:3520000.00元);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汉城国际13栋301、302;

联 系 人:史锐;

联系电话:18329861889。

七、磋商小组人员:徐家瑞、胡崇杰、王贵福、苟永建、李丽。

八、项目联系人:熊婷 15809159650。

九、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取标准及相应的计算办法和磋商文件的约定收取中标服务费。

十一、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陕西悦嘉冠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