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安财社【2021】111号)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平利县2021年第三批就业见习补贴7个单位15人13.71万元,2021年第一批一次性创业补贴11人5.5万元,以上两项补贴共计19.21万元,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4日
受理股室: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中心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北侧
邮 编:725500
受 理 人:许宥佳 受理电话:0915-8421373
附件:
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