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有网友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长信箱栏目反映“请问平利县特困人员认定、救助供养金给付条件是什么?的相关问题。现答复内容如下:
平利县:根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3、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均可纳入特困供养。救助供养标准:(一)基本生活标准:6300元/人/年。(二)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分档制定,一般分为三档。(1)全自理特困人员每月175元/人;(2)半护理特困人员每月263元/人;(3)全护理特困人员每月438元/人。
| 责任编辑:余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