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贤存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陈首松、田先聪、刘永恒、柯昌富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人选陈华,县委副书记吴代强,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马朝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晏清泉,县政协副主席王恩菊,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和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接受陈伦富同志辞去平利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接受周锦政同志辞去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依法任命陈华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陈华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并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汪贤存指出,陈伦富同志和周锦政同志在平利工作期间,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决策、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平利人民向以上两位同志辛勤工作、履职为民的高尚情怀表示衷心的感谢。会议及时贯彻省委市委关于平利党政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有效保障了我县党政领导班子的顺利衔接和工作正常开展。相信陈华同志一定能够带领县政府一班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平利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建功立业。希望陈华同志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行政、履职为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以实干求实效,拿真心暖民心,带领政府一班人为平利人民创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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