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过渡期内脱贫县继续实行涉农资金整合,延续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按照项目库建设的相关程序,村申报、镇初审、相关行业部门审核,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审定,现将《平利县2021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22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联系单位:县巩固衔接办
单位地址:城关镇月湖南路
联系电话:0915-8424662 0915-8421978
扶贫监督电话:12317
附件:平利县2021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pdf
平利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