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07-23 16:54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xzfbgs/2021-1453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办发〔2021〕73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年07月23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平利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 
平利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依据安康市教体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安康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教体发〔2019〕7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实现全县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实现全县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5%以上。

二、职责任务

(一)学校

1.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科学布置家庭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阶段的书面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总量。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加强对家庭作业内容的设计和研究,提高作业内容和质量,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

2.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特别是儿童青少年眼睛发育期(小学四年级前)尽量不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统一保管。学校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家庭作业原则上采用纸质完成。

3.加强视力健康管理。落实《关于推进健康学校示范建设的实施意见》(安教发〔2018〕103 号),建立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共同参与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细化监管职责。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学校管理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医务室、卫生保健室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相关监测检查设备。

4.改善用眼环境。严格按标准安装配备照明设备,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学校教室照明卫生100%达标。全部使用符合标准、可调节高度的课桌椅,鼓励采购坐姿矫正器,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严格控制班额,定期调换学生座位,每学期调整课桌椅高度。

5.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落实每天上下午各1次眼保健操。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的读写姿势,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等迹象时,要及时了解其视力情况。

6.强化户外体育锻炼。开足体育课程,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到九年级每周3课时,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周2课时。安排好早操、大课间活动和一日两次眼保健操,禁止占用学生午休和课间休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在校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要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

7.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开足开齐开好健康教育课程,向学生讲授近视形成的原因、危害,以及保护视力的方法等知识,让他们树立爱眼、护眼意识,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提高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科学用眼、护眼的健康教育,通过学校和学生辐射教育家长,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督意识。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

8.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实时转移。严格落实每学年1次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积极联系医疗卫生机构每学期组织开展2次视力监测,及时向学生家长反馈检测结果,对出现问题的学生要督促其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治疗。学校要及时把视力监测和筛查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9.加强考试与招生管理。全面推进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高中阶段每学期可进行期中和期末2次全校或全年级的学科考试。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10.倡导科学保育保教。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严禁“小学化”教学,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最大可能少用、不用电视、投影等设备。

(二)医疗卫生机构

1.完善视力档案。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确保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依据检查情况建立、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将电子档案在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向学校转移。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筛查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要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

2.规范诊断治疗。县、镇医疗机构要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症状,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对于儿童青少年高度近视或病理性近视患者,还应充分告知疾病的危害,提醒其及时采取治疗措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或降低危害。制定跟踪干预措施,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积极开展近视防治相关研究,加强防治近视科研成果与技术的应用。

3.加强健康教育。发挥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业人员的指导作用,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加强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健康指导和服务。

(三)有关部门

县教科局:

1.统筹管理青少年儿童视力健康工作。会同卫健等部门,指导各学校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强化示范引领。

2.深化学校体育和健康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及设施设备,加强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聚焦“学会、勤练、常赛”,开好上好体育与健康课程,促使学生积极主动投入锻炼,养成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及健康学校建设。

3.加强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要求建设学校卫生保健所和校医室(卫生保健室),协调有关部门,足额配置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及相关设施设备,每年定期开展校医和保健教师近视防治知识与技能专项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4.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认真做好学生年度健康体检和视力筛查管理工作,指导各校全面完成一年一度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及数据采集上报工作,做好基础数据调查,对学生个体和群体健康趋势进行科学研判和分析,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研究,不断提高学生视力健康管理能力和水平。

5.加强学生视力健康工作督查。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建设、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考试试卷、作业本、学校提供学习材料等达标情况,以及减轻学业负担、使用电子产品、大班额消除、课间操落实、视力监测、保育保教等工作,监督学校加强学生视力健康条件达标建设和各项防控工作。

6.构建学生视力健康社会环境。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校外场地设施,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

县卫健局:

1.加强视力健康档案数据管理。做好全县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的对接应用,做好数据收集管理,建立全县学生近视动态数据库,依据每年普查情况定期更新。会同教育部门核定我县儿童青少年近视率数据,掌握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近视情况。

2.加强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县镇医疗机构眼科医疗设备及服务能力建设,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防控站点。培养优秀视力健康专业人才,加强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加强视光师培养,确保县内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并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

3.加强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指导。组建全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家库,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科学指导工作,开展学校防近视工作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

4.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强制标准。落实《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相关强制性标准,会同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严格规范儿童青少年的考试试卷、作业本、学校提供学习材料以及学习用灯具等,使之有利于保护视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的采光和照明等指标以“双随机”(随机抽取卫生监督人员,随机抽取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方式进行抽检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县财政局:

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县人社局:

会同县教科局、县卫健局等部门,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完善中小学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政策。

县市监局:

加强配装眼镜产品质量抽查和制配场所计量器具专项检查,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近视防控产品违法广告监管工作。

县委宣传部: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儿童少年的教材、教辅、考试试卷、作业本、报刊及其他印刷品、出版物等的质量。

(四)家庭

1.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家长要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以及近视的形成原因与危害,以身作则,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严格监管、控制电子产品使用时长,避免不良用眼行为,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读写连续用眼时间宜不超过40分钟。尤其要重视0—6岁孩子的视力保护与健康,及时预防和控制近视的发生与发展。

2.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孩子在家时每天通过户外活动接触自然光的时间要超过60分钟,已患近视的孩子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寒暑假体育作业,使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习惯。

3.减轻课外学习负担。家长应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学习方式,不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4.保障睡眠和营养。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8个小时。平衡膳食,改变饮食习惯,让孩子多吃鱼类、水果、绿色蔬菜。

5.改变“重治轻防”观念。改善家庭室内照明状况,做好孩子在家庭时的用眼监督,随时关注孩子视力发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做到早发现早干预。遵从医嘱进行科学的干预和近视矫治,避免不正确的矫治方法导致近视程度加重。

三、考核评价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科局、卫健局、财政局、人社局、市监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平利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县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由县教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各部门要认真对照职责分工,主要领导要专题研究,亲自部署,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加强评议考核。按照国家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实施防近工作评议年度考核。从2021年起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并以镇为单位,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督查督导。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纳入教育优先发展履职评价督导考核内容,作为对各部门、各镇教育履职督导考核的重要指标。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内容,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镇和学校予以问责。

公文PDF原件:平政办发〔2021〕7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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