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1年市级循环农业类航母园区和第十批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循环农业、渔业类)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08-10 10:04 【 字体:

为认真做好我县2021年循环类市级航母园区和第十批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申报工作,根据《安康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市级航母园区和第十批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的通知》(安农园办〔2021〕1号)文件精神,现将平利县2021年市级循环农业类航母园区和第十批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循环农业、渔业类)申报条件予以公布:

一、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循环农业、渔业类)

1.经营主体:现代农业园区经营主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按照企业化经营、商品化生产、市场化运营的理念,建立现代经营制度和产业联盟等利益联结机制,内部分工明确、管理规范、档案健全。

2.基础设施:园区布局合理,标识标牌及“四至”范围明确,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环境整洁优美;有完善的储藏、交易、配送等物流设施,有农产品销售平台。

3.产业规模: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规模,相对集中连片,规划面积在300亩以上;园区内产业集中度高,突出茶叶、生猪、魔芋、生态渔业,主导产业的规模或产值占比达到60%以上,生产、加工、销售等产业链条较为完整。

4.科技水平:园区应用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领先,原则实施“畜沼+X”生态循环种养模式,良种、良法覆盖率达100%,疫病防控、技术培训等服务保障体系完善,机械化、智能化、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在园区得到推广应用。

5.质量安全:农产品生产环节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要求,畜禽养殖污染物实行达标排放;投入品购买、存放、管理和使用制度完善,有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人员和制度。

6.示范带动:园区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高于周边区域,对农村产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具有较强的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优先认定建立了产业联盟或者利益联结机制的园区。

7.其他要求:园区基础设施用地和环评手续齐全,申报园区经营主体无非法集资的相关情况。

二、市级航母园区(循环农业类)

1.经营主体:建设主体必须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2.园区要求:必须是以生猪、茶叶、魔芋为主导产业的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

3.当年投资:围绕项目建设,企业当年自筹投入资金200万元以上。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园区业主,于2021年8月13日18:00前将书面申请报农业农村局发展计划与农综股307室,逾期不予受理,申请需说明当年建设内容与投资额。

联系人:姜莉  联系电话:8417826  13992573626

2021年8月9日

平利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