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徐益忠同志任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gzbmxzfbgs/2021-1404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人事任免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平政任字〔2021〕11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2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年06月30日 |
县政府决定,任命:
徐益忠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挂职时间自2021年7月起,挂职期为2年。
平利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
公文PDF原件:平政任字〔2021〕1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