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利县兴隆镇2021年第一批乡村振兴小型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竞争性磋商成交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07-08 15:21 【 字体:

平利县兴隆镇2021年第一批乡村振兴小型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于2021年7月2日进行磋商,现磋商工作已结束,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论和招标人2021年7月5日书面确认的成交单位“定标复函”,现将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利县兴隆镇2021年第一批乡村振兴小型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

二、项目编号:YJGHCG-2021-028

三、招标人名称:平利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利县兴隆镇

联 系 方式:0915-8661058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悦嘉冠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长兴金座1号楼2单元1805室

联 系 方式:15809159650、0915-3115535

五、招标内容和要求

1、建设地点:兴隆寨村。

2、建设规模及内容:兴隆镇兴隆寨村产业路,产业路长4.2公里,宽3米,厚0.15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平利县兴隆镇2021年第一批乡村振兴小型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所列的全部内容。

4、项目性质:2021年度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六、磋商结果信息

成交单位:陕西览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壹佰叁拾玖万贰仟玖佰元整(¥:1392900.00元)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心石村六组354号

联 系 人:陈亮 

联系电话:15191681575。

七、磋商小组人员:陈尚、黄太华、葛晓晖

八、项目联系人:熊婷 15809159650

九、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取标准及相应的计算办法和磋商文件的约定收取中标服务费。

十一、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陕西悦嘉冠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