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将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总要求落实到执法司法全过程,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2021年全县打击食品药品和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铁拳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食品药品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通过铁拳出击,查办一批重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份子,形成强大威慑力,为全县人民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铁拳行动”将重点打击食品领域、医药器械领域、假冒伪劣商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例如销售含有瘦肉精的猪牛羊肉、“特色小吃”中添加罂粟壳、在降糖类、补肾类中成药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权的白酒等行为,一旦查处、决不姑息。
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将采取行刑衔接、重拳打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监检结合、精准打击,强化培训、提升能力的四大措施,深入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日前,平利县“铁拳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案研判会,对一起利用改造装置制造销售芝麻油案件进行专案研判,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亮带领第一检察部干警,从检察视角对该案的证据采集、事实认定、作案工具的处理等焦点问题提出法律监督的意见建议。
打击食品药品、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执法行动是贯彻落实“四个最严”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客观需要,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现实要求,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县检察院将与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道,共同保障我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