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河长办巡回各镇培训河长制

信息来源:县水利局 作者:张根 范金玲 发布时间:2021-05-31 09:42 【 字体:

“村级河长是村内河湖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有四项,一是负责做好河湖检查管理,及时制止处理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倒、乱排、乱捕等行为;二是结合示范河湖创建、乡村振兴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制订“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河湖保护意识,引导群众自觉爱护河湖生态环境,实现辖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三是加强巡查检查,发现河湖问题及时处理和向上级河长汇报,并配合执法部门打击处理违法行为;四是督促检查护河员履行护河职责情况。”近日,在兴隆镇河长制培训会上,县河长办干部如是宣讲到。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河长制工作水平,提升村级河长、护河员履职能力,加强河湖日常巡查和监管,切实改善河湖生态环境。近期河长办会同各镇精心组织,巡回各镇开展河长制宣讲活动进行河长制工作培训。各镇河长制工作分管领导河长办干部各村河长及护河员都积极参加了培训。

每一镇的河长制培训会上县河长办干部都会从什么是河长制、为什么要实施河长制、全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总体情况、村级河长职责护河职责、护河员管理考核制度河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深入浅出进行宣讲特别是结合县镇实际,用大量的示例和案例讲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听完宣讲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河长办干部的讲解使我对河长制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对工作职责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提高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履职的能力。


| 责任编辑:张小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