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工业集中区数字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工程施工设计,经县发改局以平发改投字〔2020〕232号文件批准立项、平发改招核〔2021〕15号文件核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招标人:平利县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利县工业集中区数字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工程施工设计
二、采购项目编号:XSCG-PL2021029
三、招标人名称:平利县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0915-841557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利县水晶郦城10号楼2单元201室
联系电话:1559159198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平利县工业集中区数字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工程施工设计;
2.项目用途:用于平利县工业集中区数字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工程施工设计;
3.资金来源:申请专项资金及自筹;
4.采购预算:30.0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投标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投标企业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自述材料及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4日
(每天8:00时-12:00时,14:00时-18:00时止);
2.线下报名及缴费地点:平利县水晶郦城10号楼2单元201室;
3.文件售价:每份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2)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ak.sxggzyjy.cn/)、平利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需同时进行,投标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网上报名回执在代理机构处进行线下报名并缴纳费用,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版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09:00时前;
2.开标时间:2021年6 月11日09:00时前;
3.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室(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
九、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591591985
2.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3425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