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1]139号),公开征集,经企业自主报名,局召开专题会议初审,以下2个企业符合本次项目申报条件,现将初审名单公示如下:
一、“混流静态房式谷物干燥机”生产线配套设备购置项目(平利县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承建)
二、年产1亿双袜子生产线设备购置项目(安康源平平纺织有限公司承建)
以上项目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群众监督。公示期为3天,从2021年5月26日—5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平利县经贸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并提供证据。受理电话:0915-8410582。
平利县经济贸易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