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贤存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陈首松、田先聪、刘永恒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锦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马朝阳,县政协副主席王恩菊,县法院、县检察院及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应邀出席或列席会议。
会议审查了平利县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平利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平利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审议通过了关于表彰2020年度人民满意单位、人民满意公务员、人大工作先进镇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会议议程、日程及各项名单(草案),决定2021年5月11日至13日在平利县城召开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会议还审议了《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汪贤存强调,一是希望获得人民满意单位、人民满意公务员、人大工作先进镇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要始终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法治意识和人民意识,依法履职,再立新功。二是县人大机关各委室要抓紧时间协调各有关单位统筹做好人代会材料、会务等各项筹备工作,为代表开好会议做好高质量服务。三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在平考察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切、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走访代表、听取民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人代会上提出更有针对性、更有价值的议案建议,切实践行人民代表的责任担当。
| 责任编辑:张小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