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依法合理使用土地,保护耕地的原则,切实加强土地调控,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我县2021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制定本计划。
一、土地供应分析
本年度可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在133公顷左右,主要土地来源为往年批而未供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供应计划总量中,其中:工矿仓储用地20公顷、商服用地1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公顷、特殊用地1公顷、住宅用地81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60公顷,商品住房用地21公顷。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住房用地占住宅供应总量的98.77%。
二、土地供应导向
(一)继续加大住宅用地供应,进一步提高政策性住房用地比例,合理把握供地时序,着力改善民生和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
(二)继续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提升我县的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
(三)优先保证具有高效、节能、环保优势产业的用地供应,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四)重点保障省市县重点项目的用地供应。
三、计划的执行
一是进一步落实供应计划的地块信息,明确土地供应政策,稳定市场预期。
二是加强计划实施过程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完善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镇政府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三是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及时汇总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及时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平利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22日
附件:1.平利县2021年用地供应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