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基层所(兴隆)新建业务用房项目,于2021年3月12日进行磋商,现磋商工作已结束,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论和招标人2021年3月12日书面确认的成交单位“定标复函”,现将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利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基层所(兴隆)新建业务用房项目
二、项目编号:XSCG-PL2021013
三、招标人名称:平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0915-8421721
四、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利县水晶郦城10号楼2单元201室
联系电话:13891526182
五、建设内容和要求
1.建设内容:新建兴隆镇市场监管所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320平方米,为四间三层砖混结构(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建设地点:平利县兴隆镇。
3.建设工期:90日历天。
4.项目预算:80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磋商结果信息
成交单位:平利县金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柒拾壹万伍仟肆佰元整(¥71.54万元)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城南开发区
联系人:段萌
联系电话:0915-2291287
七、磋商小组人员
王晓慧 徐亚妮 党一凯
八、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13891526182
九、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
中标服务费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及磋商文件的约定收取中标服务费。
十、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