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02-01 10:05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zfgzbmxzfbgs/2021-0394 公开目录: 其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年02月01日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政府及工作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陕西省法治政府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安康市法治政府实施方案(2017-2020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抓手,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法治建设合力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把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后审议通过了《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工作要点》《平利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县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和法治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县委县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效推进《平利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目标任务的落实。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活动,今年12月4日,平利县被命名表彰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二)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

一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科学制定《平利县全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方案》、《平利县“审管分离”工作制度》,将15个部门219项行政许可及审批事项分步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办理,真正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清理公布《平利县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0年版)》232项,对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的行政管理措施,全面开展自查。规范完善县级政务服务“四级四同”事项824项,县级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5.35%。坚持12345热线工单办理工作制度,开展“县长接话日”活动,创新开展工单逾期预警提示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平利县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登记注册模式,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全面落实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推行网上税务局办理“最多跑一次”清单,落实小微企业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全县累计减税降费1016万元。畅通企业融资渠道,金融机构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8笔3064万元。较大程度减轻了小微企业融资压力和成本。

三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积极推进“安康智慧治理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工作,规范完善县级政务服务“四级四同”事项824项,县级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5.35%。依托安康市政务服务平台,开展镇村政务服务事项数据采集工作,努力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向镇村延伸。坚持12345热线工单办理工作制度,开展“县长接话日”活动,创新开展工单逾期预警提示机制,切实发挥12345便民服务热线密切政府与群众的联系,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是严格落实生态环保责任制。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和“一岗双责”工作机制,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19件,清理整顿行业固定污染源33个。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三色督办单”督察工作机制,持续做好中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年接受中省市督察12批次,组织开展专项督查6批次,实施三色督办及预警提示21次。组织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平利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三)完善制度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健全重大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报告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及社会组织、企业单位的意见,确保决策合法,程序正当,过程公开。今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列席政府常务会议21人次。全年未出现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违反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情况。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及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民法典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保留并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件,决定失效4件,废止9件。开展深化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进一步清理各种“无谓”证明、烦民证明,取消证明事项9项,保留69项,加快编制取消和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积极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县镇两级政府及行政部门均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县政府聘请3名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涉法事务研究、征询50余次,行政协议审定10余次,参加各类信访复查、听证会议32次。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稳步推进。按要求完成了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问题。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我县司法所建设在全省“六好司法所”创建现场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

二是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印发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并对各镇各部门三项制度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和频次,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更加高效的法治环境。加快完善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的信息录入工作,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加强全县941名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等资格管理制度,按程序完成177人执法证件申领、换发、换领的申报工作。

(五)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打造“阳光政府”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坚持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政府接受代表委员监督、推动政府改进工作的重要举措。对建议提案实行备案制和跟踪办理制,使办理工作有始有终,件件落到实处。今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5件,政协委员提案72件。全面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定期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向政协通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畅通社情民意渠道,优化升级政府网站,及时处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问题。截止11月底,通过政府网站、热线回应公众关注或重大舆情26次,网上留言26条,转办热线工单1396件,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5%。

二是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持续加大财政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四大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通过公开政府信息年度报告、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政务新媒体自查检查通报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初步构建了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全年公开政府信息5770条。

(六)坚持依法行政,增强政府依法治理能力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结案等程序,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解决行政争议的作用,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审结9件,撤销不当行政行为2件,确认违法1件;积极做好政府行政应诉案件的举证、答辩工作和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全年共办理诉县政府行政诉讼案件8件,全部在法定时效内完成,无因程序违法败诉案件。

二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完善多元化调解机制,平利县人民调解工作及“老好人”品牌调解工作室经验全市推广。新建易地搬迁安置区调解组织(调解室)14个,全县12个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切实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县百日矛盾纠纷化解活动,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引导群众依法上访。

三是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扎实开展社会治理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治理缠访闹访。广泛组织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创建“市、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0个,“市、县级诚信守法企业”11个。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行为、“黑名单”曝光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

(七)强化法治教育,提高法治思维法治能力

一是加强法治培训。坚持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和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全年政府常务会议开展集体学法5次,邀请知名法学教授开展法治讲座2次,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普法考试,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各执法部门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二是全面完成“七五”普法任务。全面落实《关于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对标“七五”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三官一律”进校园活动。全面完成“七五”普法目标任务,顺利迎接了省市对我县“七五”普法检查验收。

三是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2020年《民法典》颁布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实施方案》,将6月份确定为民法典宣传月,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各镇各部门把民法典学习教育列为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全县政法各系统分别开展民法典集中培训活动;深入开展《民法典》“九进”活动,运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全县快速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进一步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

2020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有不少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完善和提高。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法治建设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各镇、各部门之间在工作推进上仍有差距,部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不足,“重实体、轻程序”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难度较大,部分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法制审核人员所占比例及要求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要求难以达到。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

(一)加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建立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举办法治专题讲座。

(二)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镇政府及县直各部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促检查。

(三)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社会矛盾排查预警、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

(四)强化重点领域综合执法。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管力度,切实履行政府职责,保障群众利益。健全政府部门与乡镇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全面提升执法行为规范度与公信力。

图解:平利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