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可通过平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li.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履职尽责,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一)提高主动公开实效情况。坚持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主动公开我办相关文件、目标考核、计划规划、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做到政府及政府办文件发布一条解读一条,及时开设《新冠肺炎防控 平利在行动》《弘扬爱国奋斗精神 建功立业新时代》《平利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会议》《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专栏,不断优化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功能,有效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0年,由政务公开办统筹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围绕“六稳”、“六保”、生态环境、社会保障、公正监管、卫生健康、脱贫攻坚、养老服务和就业创业等方面重要政策,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18条,其中公开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515条、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应急信息92条、公共卫生知识信息92条、规范性文件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002条,政务“五公开”951条,其他3710条,微博公开808条,平利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1342条,依申请公开3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由政务公开办负责,及时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办理、答复工作,做到件件有登记、有回复。目前,我办依申请公开可通过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进行申请。全年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全部依法依规按时办结,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先审后发”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完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核、内容保障、保密和审查等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同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规范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有效的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继续有效15件,失效4件、废止9件、修改15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明确一名科级领导统筹安排,5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建设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由政务公开办统筹负责,扎实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及时制定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专人负责、日常巡检、24小时值班、信息发布审核、应急值守、网站内容保障、安全管理、保密、协同等相关制度,深入推进一栏目一专人负责、一周一自查、一月一研判自查制度,对县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内容保障、管理维护、安全防护等方面进一步夯实了监管责任、明晰了目标任务,基本消除了政府网站错链、空链、错别字和政务新媒体“僵尸”、“睡眠”和假冒现象,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巡网制度,每天安排人员巡网,严密监测政府网站,对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每日监测、周通报。同时由县政府办发文,调整平利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组长召集,或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单位,确保了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业务规范、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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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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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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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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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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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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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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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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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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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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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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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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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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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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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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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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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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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
科研 |
社会 |
法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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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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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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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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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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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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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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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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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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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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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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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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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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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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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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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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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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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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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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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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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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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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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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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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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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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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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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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这一年来,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匮乏,我办除政府网站外缺少其他信息公开渠道,导致信息公开不够广泛。接下来,我办会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挖掘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宣传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