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1年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发改高技〔2021〕2号)精神,现将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予以公告,请县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按文件要求,准备好上报资料,于2月1日前报送平利县发改局,我局将会同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按《平利县项目申报管理办法》提请县政府审定后上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联系人:陈浩 8419826
附件: 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