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01-22 09:55 【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县司法局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了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和司法局政务诚信承诺信息、部门综合预算说明和2019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公开情况,对外公布了平利县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公示、行政复议承办机构变更公告等服务事项,对外公告了《平利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等。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公证办理415

法律援助252

人民调解11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4

95.91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数据填报)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数据填报)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依法有序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内容不够科学规范、公开形式不够及时全面、保障措施不够完善等问题。2021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QQ等新媒体平台,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