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01-22 09:25 【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推动了我局公安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做法

为更好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积极与相关部门开展衔接,就对要求公开的户籍办理相关内容确定专门人员进行报送,并开展了业务学习,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根据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市公安局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精心制作目录,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同时,我局还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通过地方电视台、平利公安外宣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开展警营文化宣传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最大限度的把政策、法律、法规以公安动态等及时对外公布,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489

48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数据填报)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数据填报)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获得了群众的认可,但由于此项工作刚刚开展,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的不足,导致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短板,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强化与指导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