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农村交通道路养护费用的建议

信息来源:县人大网站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10-26 17:03 【 字体:

领衔代表:贾洪平 廖洪平  主办单位::交通局  

附议代表:

高祥华:三阳镇牛角坝村     孙标群:三阳镇梁家坝村   陈显明:西河镇磨沟村

陈  博:西河幼儿园       朱永洲:兴隆镇兴隆寨村    党世安:西河镇东坝

汪顺林:西河镇九年制学校   万孝亮:平利公安局                                   

内  容:

近年来,随着农村基础建设力度加大,通村(组)公路里程成倍增加,农村道路硬化、维护力度加大,交通状况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由于我县普遍处于山区、因近年水毁、垮方等自然地质灾害的频发,引起道路阻塞、损坏,造成交通不畅,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清理边沟、杂草、垮方等难度加大,加上工人工资上涨,道路养护费用进一步攀升,现行的财政预算不足维持相关费用,急需上级部门予以解决。                                   

建  议:

1、县交通部门加大道路养护资金预算,增加农村道路养护费用、提高养护人员报酬,以加强农村道路维护,保障农村道路畅通。2、将通村水泥路养护费由原执行的500元/公里,提高至1500元/公里。


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交通道路养护费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公路实行的是“县道县管、乡道镇管、村道村管”的管理养护体制,通村组公路的养护管理责任主体在镇村,养护费用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县财政每年对各镇通村公路按每公里500元的标准,在年初给各镇下达财政预算时纳入了各镇财政预算;二是县财政每年给交通部门预算的全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由交通部门考核兑付。三是道路受益群众投工投劳。四是其他如企业投入、社会捐资等。

我县于2019年制订印发了《平利县农村公路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县县乡村公路的管理养护责任主体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关于养护费用,交通部门在前几年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了提升,将对重要村道按每公里每年2000元,一般村组道路(在路网中的)每年每公里1000元的标准,结合县级财政预算情况和考核结果进行支付。


平利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26日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责任编辑:杨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