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安康市商务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省级商贸流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陕商发〔2020〕51号)精神,现公开进行项目征集,请各企业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对照文件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及时与县经贸局商务股联系申报。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下午18时,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育
电话:0915-8410506 15091338750
附件: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省级商贸流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陕商发〔2020〕51号).pdf
平利县经济贸易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