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10-29 15:19 【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0月29日-2020年11月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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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平利县矿区作业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重晶石粉加工厂节能技改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关于平利县仙源矿业有限公司石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3.关于三阳镇蒿子坝辉绿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