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长安镇集镇安置区后续扶持示范区小库房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10-28 16:56 【 字体:

平利县长安镇集镇安置区后续扶持示范区小库房项目 ,于2020年10月26日进行磋商,现磋商工作已结束,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论和招标人2020年10月27日书面确认的成交单位“定标复函”,现将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利县长安镇集镇安置区后续扶持示范区小库房项目 

二、项目编号:AKXSCGPL2020081

三、招标人名称:平利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利县长安镇               

联系方式:0915-8351317

四、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利县水晶郦城10号楼2单元201室     

联系电话:15991192909  

五、建设内容和要求

1.建设内容:新建钢结构库房1200平方米,场地平整及硬化1000平方米,浆砌石挡墙250立方米,安装电动摩托车充电桩2处(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建设地点:平利县长安镇中坝村。

3.建设工期:60日历天。

4.项目预算:180.00万元。

5.项目性质:专项资金。

六、磋商结果信息

成交单位:陕西鼎恒鑫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壹佰柒拾陆万捌仟柒佰元整(¥176.87万元)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吉河镇马坡岭社区恒华家园小区1栋1206室

联系人:余淋淋

联系电话:17829255222

七、磋商小组人员

陈 尚  荊 鹏  许小安  温胜旺  姚锦波

八、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15991192909

九、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

中标服务费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及磋商文件的约定收取中标服务费。

十、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