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平利县启动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党委部门管理的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及受委托执法的镇政府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县司法局联合组织具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验人员及专业律师组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家评估组,对辖区行政执法单位进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评估。
此次检查采取查验资料的形式,评估对照《陕西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指标体系》共计170项指标,逐一查看支撑材料,逐项现场赋分,并反馈检查初步意见。通过评估检查,督导各行政执法单位加强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做到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完善行政执法文字、音像过程记录,严格审核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向纵深,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