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天然气城市气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7-22 15:13 【 字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利县天然气城市气化工程,已由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安发改能基【2014】229号文件、平发改招标核字【2020】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平利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利县城关镇       

2.2工程规模:城区中压管网工程及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平利县天然气城市气化工程》。主体管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约250万元

2.6标段划分:根据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书平发改招标核字【2020】8号文件批准。本工程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同时且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必须具备GB1(PE专项)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投标期间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造师、近三年所建工程无质量事故,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和业绩。

3.2 投标人及拟委派项目经理资质、信用、企业业绩等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申请人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

3.5其他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施工期间该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确认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确认时间从2020年7月22日8时00分至7月28日18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7月22日8时00分至8月12日9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www.sx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如因投标企业自身原因未按照时间规定下载文件,导致后续参加招标失败的,投标企业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8月12日9时00分 ,地点为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第四开标室(安康市香溪路8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平利县人民政府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须按平纪发(2018)18号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工程项目廉政建设方面的相关要求。监督电话:0915-8661186 ,县纪委监察委举报电话:12388、0915-8428944;举报网址:http://shananxi.12388.gov.cn 。

8.2 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利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  

邮   编:725500     

联 系 人:陈 洋      

电    话:13379411133  15891555556   

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南环东路明江嘉园泰子府6栋单元303室 

邮   编:725000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915-8880180     15191525681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