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7-08 17:31 【 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组织拟订全县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组织监督实施国家和省市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2、负责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牵头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污染减排计划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3、负责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审查,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4、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重金属以及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核和发放。

5、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的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6、承担全县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对涉及全县环境保护的政策规定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或审核全县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7、负责全县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监督管理核与辐射设施使用和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环境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

8、负责全县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县级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9、监督执行国家和省上颁布的各类观景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指导全县清洁生产。

10、负责组织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开展生态文明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1、承办市生态环境局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是中省市驻平单位,下设两个事业单位:平利县环境监察大队、平利县环境监测站。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经费来源均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抓好“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项措施,全面完成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年度任务和“十三五”终期目标。一是巩固提升打赢蓝天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突出抓好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管控、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餐饮油烟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工作。二是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散煤等污染治理,坚决打击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三是深入实施机动车尾气治理,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四是完成县级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五是细化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应急减排清单,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

2、倾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严格落实“河长+警长+督察长”监管责任,持续开展坝河、黄洋河等县内重点流域综合治理,确保国(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二是强化石牛河、古仙洞县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县城建成区内入河排污口清理整顿,按期完成老县镇“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三是完成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申报工作,推进建制镇、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区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加强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四是结合疫情防控,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巡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水质安全。

3、持续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稳步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动农用地详查成果运用,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配合完成入场采样和监测工作。二是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制度,完成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排查整治和重金属总量减排任务。三是完成10个建制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长安镇千佛洞村等6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问题整改按期竣工验收。四是持续开展固废专项整治及“清废”行动,加大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监管力度,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4、深入开展青山保卫战。一是持续巩固秦岭(巴山)生态环境保护“十项行动”和“五乱”整治行动成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和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二是组织开展“绿盾2020”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三是做好2019年度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以及全县生态红线勘界定标相关工作。四是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镇、村创建工作。

5、从严从实推进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是聚焦中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专项督察8项整改任务、水源地督察反馈问题以及群众环境投诉举报问题,加强综合协调、督查督办、通报考核,用好白黄红“三色督办单”,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改。二是对已整改完成的反馈问题和交办的信访问题,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是做好中央和省委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的配合保障工作。

6、坚持以高水平保护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逐步建立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和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二是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做好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三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生态、绿色、环保项目、民生工程,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策划包装一批生态环保项目,积极争取中省项目资金支持,全力配合做好国家生态环保资金专项审计。五是打好脱贫攻坚“三排查三清零”百日会战,完成洛河镇水坪村包村扶贫年度目标任务。六是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推动2020年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任务落实。

7、抓紧抓实疫情防控重点工作。持续抓好医疗废物废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监管,及时监测调度、汇总上传、通报情况,确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废水废物直排漏排。严格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监管措施,加大检查巡视频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安全。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在政务服务、环评审批、监管执法等方面精准施策,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毫不放松地抓好干部职工安全管理。

8、不折不扣完成污染减排任务。一是编制年度主要污染减排和碳排放强度降低实施方案,落实减排项目,完成“十三五”污染减排任务。二是按期完成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强化“一证式”监管,落实好守证排污企业激励政策,引导企业提高“自证守法”能力和水平,逐步实现从固定污染源监管全覆盖到排污许可全覆盖。三是高质量完成我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任务,强化普查成果运用。四是扎实做好控制温室气体工作,积极开展全国低碳试点城市创建。
    9、始终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一是聚焦打好四大保卫战,持续开展大气、水、土壤、秦岭生态、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等专项执法行动,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严格规范执法,强化精准执法,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严禁“一刀切”。二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配齐配强监测设施设备,建成县级标准化环境监测站,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能力。三是积极参与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交叉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行动,不断提升执法工作水平。四是健全生态环境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机制,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确保环境信访投诉处置率、结案率达到100%。

10、有效防控重点领域环境风险。一是认真落实《安康市生态环境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等重点领域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预案管理,补足环境应急物资和装备,严防出现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黑天鹅”事件。二是深化生态环境网格化建设,切实发挥网格员作用,确保电话抽查接听率和岗位职责知晓率达到100%。三是严格生态环境领域社会风险系统管控,妥善处置“邻避”问题。四是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整治行业乱象,维护生态环境领域和谐稳定。

11、深入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生态环保“十进”活动,培育弘扬生态文化。组织开展“6.5”环境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等大型公众参与性宣传活动。发挥好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及时宣传生态环保工作措施、成效,扩大生态环保宣传面和影响力,营造全民关注、支持、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加大生态环境信息、行政案件公开力度,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密切监控舆情,第一时间发声,及时应对,及时公开,避免舆情发酵。

12、坚定不移打造生态环保铁军。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等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三是严格执行市生态环境局“20项制度”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四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五是深化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做好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工作。六是做好依法行政、安全生产、“七五普法”、食品安全、信访维稳、保密、消防、禁毒、双创等工作,完成脱贫攻坚、招商引资、平安单位创建、“六城联创”等中心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包括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本级(机关)预算。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7人;实有人员17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1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单位预算收入226.51万元,预算支出226.5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收入226.51万元,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项目30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26.51万元。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8.8%,原因有两个:一是2019年10月调入2人,本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政策性调资,工资基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26.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4.3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2.1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30万元。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与上年有所下降。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预算。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车辆保有量为2,单台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5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30.00万元、政府采购 工程类预算25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70.00万元)。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2020年,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9.7417万元,较上年有所减少 ,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政府过紧日子、苦日子的要求,对公用支出进行了调减。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附件: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