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财政预算公开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7-08 17:30 【 字体: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平利县委办公室、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农业农村局(县茶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平办字〔2019〕42号),设立平利县农业农村局, 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茶业局牌子。内设6个股室,为:办公室、发展计划与农综股、种植养殖业管理股、科技教育与市场信息股、社会事业与农田建设股;下设5个事业单位,为:平利县农村经营工作站(经费未独立)、平利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平利县畜牧兽医中心、平利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平利县茶叶和绞股蓝发展中心。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农艺师1名。

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三农”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组织拟订全县农业农村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拟订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推进农业工作依法行政。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负责蚕桑、茶果业发展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组织拟订农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编制全县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拟订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承担县政府农业涉外有关事务,开展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并承担监管工作。

(十四)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和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十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突破发展茶饮产业。紧扣“因茶致富、因茶兴业”目标,加大茶园新建、改造和管护力度,坚持镇党政主要领导抓点示范,新建200亩以上精品茶园示范点20个以上,500亩以上标准化绞股蓝产业园12个以上,推进茶产品开发和产业链延伸。扩建女娲富硒黑茶、秦汉古茶、精制茶生产线3条,提高茶叶产能500吨,成立茶饮产业协会。坚持茶旅融合发展,把蒋家坪凤凰茶叶示范园打造成集品茗休闲和茶事体验于一体网红打卡地。严格绞股蓝生产技术规程,创建平利绞股蓝名牌产品示范区。加强院地合作,招商开发绞股蓝饮品、食品等精深加工产品,提高资源利用率。

(二)恢复生猪产能。遵循“生态优先、供给安全、结构优化、强牧富民”指导方针,优化区域布局,打造老县、兴隆、西河、大贵、长安、城关、八仙、广佛等8个生猪养殖基地镇,成立猪产业协会,培育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航母型生猪产业示范园,建设万头猪场1个、5千头养猪场2个、千头养猪场3个,全县年生猪饲养量达到30万头,年出栏15万头以上。积极推动良种化、标准化、规范化、无害化生产,完善动物防疫体系,确保生猪生产稳定、价格稳定。要着力构建“猪--沼--园”循环农业模式,实现安全养殖、零污染目标。

(三)稳定粮油生产。坚持抓点示范,成立富硒粮油生产协会,建设以富硒水稻为主的基地镇4个(广佛、洛河、大贵、西河)、以油料为主的基地镇3个(城关、长安、老县)、以富硒杂粮为主的基地镇3个(八仙、正阳、兴隆),发展200亩以上规模生产示范点15个,培育富硒粮油生产经营主体9家,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普及粮食政策性保险,充分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稳定粮油播种面积34万亩,确保粮油产量达到6.8万吨以上,其中粮食产量6万吨。优化品种结构,扩大富硒水稻种植,做优小杂粮品质,推广薯玉菜间作模式,保证饲料需求。推广良种良法,扎实推进农机工程、种子工程、沃土工程、植保工程、培训工程、白色工程和优质工程,全面提升富硒粮油综合生产能力,把粮食安全落到实处。

(四)发展道地中药材。坚持市场导向和生态适宜原则,紧扣云木香、党参、独活、玄参等地道中药材,采取以规模种植为主、分散种植为辅,继续扩大种植规模,新建中药材标准化基地3万亩,全县种植规模达到10万亩以上。在各镇培育中药材生产、销售和中药饮片加工的合作社、龙头企业、经营主体3-5个,实行“公司(协会)+农户+基地”模式,把分散种植户联合起来,实现由粗放管理、分散经营向集约化、规模化转变。指导组建中药材专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在产业发展中的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和监管作用,为品种选定、良种繁育、加工销售提供技术、信息与服务,力争与国内大型中成药生产企业建立订单生产关系,确保药农收益稳定收益,产业良性发展。

(五)培育龙头企业。大力推进“十百千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采取流转、租赁、转包、股份合作等形式,鼓励产业要素向能人大户集中。用好用活项目申报、产业奖补、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规模较大、发展势头较好、产业优势明显的农业企业,确定专人包帮指导,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科技含量,着力增强五大产业市场竞争力。全力抓实培育任务,培育省级重点龙头企业3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6家、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个,新发展出口创汇茶饮企业3家以上,新增省市级农民示范合作社5家、家庭农场5家,巩固提升6个市级航母型园区建设水平,新培育休闲农业示范园1个。

(六)提升产品质量。积极对接国内国际市场质量标准和要求,实施以茶产品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制定出台严格的农业投入品管控办法,确保农产品源头安全。要严格执行生产加工技术规范,定期或不定期对农产品进行检测,实行质量追溯和合格证全覆盖,建立平利富硒农产品大数据平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基本实现农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确保农产品销售合格、消费安全。

(七)加大品牌创建。深入推进“品牌兴农、品牌强农”战略,坚持以生态富硒为主打方向,用品牌覆盖全产业链,做大做强品牌农业,至少策划2-3场特色鲜明的品牌推介活动。茶叶以秦汉古茶恢复创新品牌建设为重点,做好系列产品开发,紧盯“一带一路”拓宽市场,持续提升“平利女娲茶”“金陕红”的知名度、影响力。绞股蓝以争取纳入国家药食同源目录管理为重点,抓好质量监测管控,维护“平利绞股篮”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形象。生猪、粮油、中药材以生态、富硒为突破口,按照市场需求导向,打造区域特色品牌。

(八)扩大产品营销。以茶为主加大宣传推介,组织县内农业企业,积极参加丝博会、茶博会、农高会、农产品交易会等外宣推介活动,鼓励龙头企业与合作社、产业大户抱团开拓市场,精准做好农超、农企、农校对接。积极发展电商,借助网络媒体直观、高效、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加强与国内知名电商对接与合作,利用网红直播、832 等网络销售平台,构建线上线下多元化营销网络,提升平利富硒特色农产品市场占有率。

(九)强化基础保障。一是加快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融通县、镇、村以及产地对外运送冷链物流体系,以茶饮农产品生产加工为主,建设容积5000立方米可储存1000吨农产品的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提高保供稳供水平。二是以长安、城关、西河、八仙、老县等5镇15个村为重点,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35万亩,完善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产业路、排灌、堤坝等基础设施,提高园区产出能力。三是打造搬迁后续农业产业扶持示范园区,以老县镇太山庙、广佛镇铁炉村、广佛村、大贵镇儒林堡村、八仙镇三星寨、西河镇集镇等6个安置区为重点,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通过土地流转、劳务用工等方式带动搬迁安置群众稳固增收。四是建立产业服务大数据平台,运用区块链技术开展网上技术培训、网上质量追溯、网上信息发布,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

(十)谋划一批项目。习近平总书记来平考察,为平利带来了千载难逢的重大发展机遇,各分管领导、局属各单位要抢抓当前大好机遇,迅速行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和“十四五”规划,策划包装一批重大项目,力争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职业农民培育、老旧茶园改造提升、堤水灌溉、土壤改良等项目争取上有所突破,为五大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有农业农村局机关及4个下属预算单位,具体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平利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含未经费独立的平利县农村经营工作站)

2

平利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3

平利县畜牧兽医中心

4

平利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5

平利县茶叶和绞股蓝发展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79人;实有人员93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7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7人。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260.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0.74万元,较上年增长94.93万元,增幅8.14%。预算支出1260.7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60.74万元,较上年增长94.93万元,增幅8.14%。增长原因为:一、因机构改革,本年预算增加农工部划转人员;二、各类政策性增资。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1260.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0.74万元,较上年增长94.93万元,增幅8.14%。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260.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60.74万元,较上年增长94.93万元,增幅8.14%。增长原因为:一、因机构改革,本年预算增加农工部划转人员;二、各类政策性增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60.74元,其中列入部门预算的专项资金经费122元。较上年增长94.93万元,增幅8.14%。增长原因为:一、因机构改革,本年预算增加农工部划转人员;二、各类政策性增资。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0年本部门农林水支出1260.7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17.7万元,事业运行785.65万元,病虫害控制57.4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60.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48.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3.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2万元。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0.74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12.3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6.4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885.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6万元。

4、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三公”经费预算14.7万元,与上年增长0.4万元,增幅2.8%。其中:公务接待费4.1万元,与上年增长1.5万元,增幅57.69%,增长原因是因本年首届“5.21”国际茶日活动,来我部门考察调研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有所增加;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上年减少1.5万元,减幅18.75%,减少原因是因单位机构改革,原林业及科技人员和车辆划转,公车及运行维护费有所减少;培训费2.6万元,与上年增长1.4万元,增幅116.67%,增长原因是因脱贫攻坚产业技术培训全覆盖,培训批次和人数有所增加。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和会议费。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底,本部门固定资产1168.51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751.5万元,专用设备154.3万元,通用设备209.39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3.27万元;图书类0.05万元。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0.64万元。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60.7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20年预算安排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83.75万元,其中:办公费68.09万元、印刷费3.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7.3万元、邮电费3.3万元、差旅费11.9万元、维修费0.5万元、租赁费0.5万元、培训费2.6万元、公务接待费4.1万元、专用材料费10.64万元、专用燃料费0.1万元、劳务费37.67万元、工会经费6.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万元。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三)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平利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平利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