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有:1、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修复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2、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造林绿化、全民义务植树等工作;3、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监督管理;4、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6、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7、拟定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实施;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9、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相关要求;11、负责审核、指导全县林业系统的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全县林业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使用;12、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本部门2019年内设3个股室(包括办公室、业务股(退耕办)、资源林政股(天保办))。另有森林公安分局、林业科技服务中心、蜡烛山林场、药妇山林场、千家坪林场5个下属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6个,包括本级及所属5个二级预算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平利县林业局本级(机关) |
2 |
平利县森林公安分局 |
3 |
平利县林业科技服务中心 |
4 |
平利县蜡烛山林场 |
5 |
平利县药妇山林场 |
6 |
平利县千家坪林场 |
三、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8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101人。实有人员134人,其中行政30人、事业编制10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19人,遗属41。
四、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平利县林业局2020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1952.59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支出预算包括:农林水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52.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66.28万元,公用经费120.07万元,专项业务经费66.25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人员和公用经费1886.34万元,人员经费1766.28万元,公用经费120.07万元,专项业务经费66.25万元。因2020年工资增长及工资增长引起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的增长,所以人员经费比去年上涨9.3%。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52.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70.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97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其中:办公费18.09万元,印刷费13.91万元,水费1.47万元,电费8.85万元,邮电费6.06万元,差旅费29.6万元,维修(护)费1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1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2万元,其他交通费34.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4万元;离退休费7.0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6.98万元,社会福利和救助25.9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主要是增人增资导致人头经费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本部门无 2019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有政府采购预算,但未填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表。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涉及的资产购置。
五、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9.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0.5万元。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较上年下降0.5万元,下降的原因:遵照节俭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和培训费用的支出。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52.59万元。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是当前公共行政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