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深化道路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保障客运经营者及乘客的合法权益,平利县交通运输局决定对从事非法营运行为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相关手续,从事客运经营的企业、人员和车辆进行查处。
二、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县城区域内利用微信平台和微信群发布“车找人”招揽乘客在平利至安康、平利至西安线路上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
三、对查获的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和车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希望广大群众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和举报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期间凡是提供非法营运有效证据或线索被查处核实的,每起给予1000元奖励。
五、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集中整治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底。专项行动结束后将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长效监管。
特此通告
平利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