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切实当好青山绿水守护者,兴隆镇坚持把秸秆禁烧工作摆在核心位置,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此项工作落实落细。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镇上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责任组长,各村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村签订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对重点区域实行分片包干、分级负责,不断夯实禁烧责任;同时,建立秸秆举报受理和查处制度,实现禁烧无空白、职责无盲点、管理无缝隙、追究零容忍的工作格局。
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落实宣传车辆进村入组进行全方位宣传,并通过镇级微信公众平台对禁烧工作进行宣传;同时,各村通过电子屏、村广播、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广泛开展禁烧宣传工作,让禁烧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强化应急保障,坚决杜绝隐患。各村相继成立巡查队,对辖区内重点区域实行不间断巡查,对秸秆焚烧行为及时制止;同时,不断加强巡查督查,成立巡查小组,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发生,确保实现“零火点”。同时,充分整合公益性岗位,落实24小时巡查监控,实现了秸秆焚烧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控制、第一时间处罚,全面保障秸秆禁烧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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