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安财社〔2017〕195号)第十四条、《平利县就业扶贫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平人社发〔2019〕42号)第五项精神,平利县2019年第十二批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费补贴435人145199元,第十一批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补贴44人22500元,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6日
受理股室: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创业就业股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北侧
邮 编:725500
受 理 人:柴侠 受理电话:0915-8421520
附件:1.平利县2019年第十二批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费补贴花名册
2.平利县2019年第十一批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补贴花名册.xlsx
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