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平利县广佛镇八角庙村水毁道路恢复工程(2020年以工代赈项目)已由平脱贫办发【2019】90号文件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招标人:平利县广佛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伍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平利县广佛镇八角庙村水毁道路恢复工程(2020年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编号:WCDLAK-2020-017;
三、招标人名称:平利县广佛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利县广佛镇集镇;
联 系 人:平利县广佛镇人民政府经办;
电 话:0915-8771221;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伍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长兴金座1号楼2单元17+05;
联 系 人:任娟;
电 话:18165052295、0915-3115535。
五、招标内容和要求:
1、招标内容:平利县广佛镇八角庙村水毁道路恢复工程(2020年以工代赈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用途:用于平利县广佛镇八角庙村水毁道路恢复工程(2020年以工代赈项目);
3、项目性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4、批复概算:50万。
六、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次招标前承建的工程已竣工。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质(资格)要求均为必备条件。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七、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05月11日至2020年05月15日
(每天8:00-12:00,14:00-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长兴金座1栋2单元17+05室;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 2.进行完善相关信息后,须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资质证书(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有效性)、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安康市汉滨区长兴金座1号楼2单元17+05室于文件发售时间内进行缴费登记,否则报名无效。3.下载文件:投标人缴纳磋商文件费用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磋商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7.各供应商只可委托一名代表到场参与磋商,到场人员需持投标单位出具的1个月内无武汉旅居史、未与武汉人员接触证明及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平利县人民政府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0年05月21日9:00时;
2、磋商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第六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65052295
2、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
伍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