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公示〔2020〕2号

信息来源:县市监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5-07 17:03 【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依照《陕西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现场检查,以下申报企业符合《陕西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规定的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条件。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5月7日---2020年5月13日。

电话: 8426392  (药品器械股)

通讯地址:平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    编:725500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