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兴隆镇2019年度移民(脱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于2020年5月6日进行磋商,现磋商工作已结束,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论和招标人2020年5月7日书面确认的成交单位“定标复函”,现将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利县兴隆镇2019年度移民(脱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WCDLAK-2020-015;
三、招标人名称:平利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利县兴隆镇;
联 系 方式:0915-8661058;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伍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长兴金座1号楼2单元17+05室;
联 系 方式:18165052295、0915-3115535。
五、招标内容和要求:
1、 招标内容:平利县兴隆镇2019年度移民(脱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用途:用于平利县兴隆镇2019年度移民(脱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项目性质:申请专项资金。
六、磋商结果信息:
1、成交单位:陕西鼎恒鑫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成交金额:叁拾玖万伍仟伍佰元整(¥:395500.00元);
3、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吉河镇马坡岭社区恒华家园小区1栋1206室;
4、联 系 人:余淋淋;
5、联系电话:15389157009。
七、磋商小组人员:高玛利、范良胜、葛晓晖。
八、项目联系人:任 娟 18165052295。
九、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及磋商文件的约定收取中标服务费。
十一、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