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排查非煤矿山尾矿库风险隐患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20〕10号)、《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立即开展汛期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陕应急〔2020〕85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县尾矿库安全管理,按照4月17日国家应急管理部、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视频会议要求,现对我县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
2020年5月2日
附件:平利县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