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围绕“便民、利民”这个核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知悉范围,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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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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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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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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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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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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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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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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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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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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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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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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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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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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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2 |
29220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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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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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
科研 |
社会 |
法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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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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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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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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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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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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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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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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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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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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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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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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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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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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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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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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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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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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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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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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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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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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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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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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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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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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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形式不够便民、保障措施不够完善等问题。 2020年我局将继续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为目标的基础上,强化全局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做到信息公开无死角,一是夯实责任分工。将责任细分工到相关领导、责任人,强化相关人员责任意识;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在公开的时间上,采取固定公开和临时公开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政务公开,使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和标准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力促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提高;三是创新公开方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