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兴隆镇冠汝安置区配套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污水处理)补短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4-13 10:21 【 字体:

平利县兴隆镇冠汝安置区配套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污水处理)补短板项目,经县发改局以平发改农经(2020)43号文件批准立项,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招标人为:平利县兴隆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平利县兴隆镇冠汝安置区配套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污水处理)补短板项目 

二、项目编号:AKXSCGPL2020031

三、招标人名称:平利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利县兴隆镇             

联系方式:0915-8661058 

四、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利县水晶郦城10号楼2单元201室  

联系方式:15991192909   13484694225 

五、建设内容和要求:

1、建设内容:主要涉及到100KW专变变压器一台,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一套,污水处理厂自动控制系统一套,厂区挡墙防护1000立方米,陈家湾后挡墙1000立方米,化粪池25个、修建入场道路300米,管网固定锚栓300米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2、建设地点:平利县兴隆镇。

3、建设工期:60天。

4、项目预算:230.0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复印件,满足二维码扫描查询)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七、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7日

(每天8:00-12:00,14:00-18:00时止);

2、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线下报名及缴费地点:平利县水晶郦城10号楼2单元201室;

4、报名及下载文件:

(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2)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ak.sxggzyjy.cn/)、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发布,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需同时进行,投标供应商携带第六条供应商资质要求1~3项资料复印件一套和网上报名回执在代理机构处进行线下报名并缴纳费用,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八、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4月27日14:00时前;

2、磋商时间:2020年4月27日14:00时前;

3、磋商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室(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

九、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991192909     13484694225

2、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