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兴隆镇2020年第一批产业路小型基础设施项目,于2020年4月9日进行磋商,现磋商工作已结束,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论和招标人2020年4月10日书面确认的成交单位“定标复函”,现将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利县兴隆镇2020年第一批产业路小型基础设施项目;
二、项目编号:WCDLAK-2020-013;
三、招标人名称:平利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利县兴隆镇;
联 系 方式:0915-8661058;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伍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长兴金座1号楼2单元17+05室;
联 系 方式:18165052295、0915-3115535。
五、招标内容和要求:
1、 招标内容:平利县兴隆镇2020年第一批产业路小型基础设施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用途:用于平利县兴隆镇2020年第一批产业路小型基础设施项目;
3、项目性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六、磋商结果信息:
1、成交单位:陕西瀚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成交金额:贰佰叁拾贰万陆仟捌佰元整(¥:2326800.00元);
3、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鑫华御庭1幢一单元六楼1-1-6-1号;
4、联 系 人:马倩;
5、联系电话:18829752188。
七、磋商小组人员:汪道富、牛和平、赵正林、陈彦明、葛晓晖;
八、项目联系人:任 娟 18165052295。
九、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
中标服务费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和磋商文件约定,中标服务费金额为壹万玖仟贰佰捌拾柒元整。
十一、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